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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如今,混凝土企業面對水泥企業的強制漲價到底該怎樣去應對,才能使企業度過危機呢?
首先,水泥企業之所以可以協同漲價,除了共同的利益基礎,主要是水泥企業數量少、集中度高?;炷疗髽I最終難以贏得博弈,根本上講還是企業數量太多、門檻太低、集中度不夠,無法和水泥行業進行抗衡,要想獲得市場話語權,混凝土企業必須要增加行業的集中度。
其次,混凝土企業可以利用法律武器和水泥企業抗爭,讓水泥企業完善和混凝土公司之間的合同。雙方企業在簽署水泥供應合同時,價格條款的規定一定要說明清楚,如果水泥企業單方面漲價違反合約條款,混凝土企業就可以去控告。若沒有違反合約條款,則是水泥企業存在相互串通聯合漲價,這種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的規定,混凝土企業也可以提交監管部門進行調查管制。
第三,水泥企業的單方面漲價,是極不合理的行為。損害了雙方乃至多方的利益、如果原材料價格有漲幅,可以多方協商之后做出合理的價格買入和賣出,而不是自己主觀意識決定。國家法律法規也禁止這種行為,所以不合理也不合法。
在當前大的形勢下,企業只有從降低成本,去產能,合理利用資源入手,而不是僅僅依靠提高價格維持企業發展。所以混凝土企業如果要完美的應對水泥企業的漲價行為,還是需從企業的生產成本、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入手。生產降低了成本,水泥產品漲價也影響不了企業的利潤;產品質量良好,產品適當漲價客戶也能理解;售后服務良好,實現薄利多銷,也能使混凝土企業在漲價的浪潮中生存下來。(信陽靈石)
作者:夏威